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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整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220个

2018-03-26 广安发布

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信访件共168件,反映环境问题272个。我市对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分解,细分到各区市县、园区和市级部门的问题298个,剔除不属实问题59个,属实问题239个,截至3月20日,已完成整改220个,整改完成率达92.05%。

3月23日,记者在武胜县白坪乡七孔石村5组的养鸡场看到,该养鸡场已关停,周边环境情况良好。据了解,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有群众举报该养鸡场将鸡粪堆积在农田,臭气熏天。


接到举报后,武胜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通过调查,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督促业主安装了废气处理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封闭了厂房,综合利用养殖废弃物,种植了草坪,并进行了绿化,已发酵的有机肥均已清运完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武胜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之后,记者 45 28463 45 13032 0 0 919 0 0:00:30 0:00:14 0:00:16 2622机走访了周边部分村民,均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七孔石村养鸡场整改只是我市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环境信访问题及反馈意见问题快速整改的一个缩影。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先后印发了《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环境信访问题整改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向各地各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交办,确保整改工作快速推进。


坚持按照“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办法,我市聚焦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带“★”、涉及饮用水源等敏感区域和学校等敏感行业、群众重复投诉和反映集中、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等问题,按照“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六个不放过”的总体原则和“对未整改到位的,不予恢复生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区域规划以及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实施关闭”的总体要求,严格整改标准,逐项整改、逐一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在资金和人力方面,全市各地各部门也给予了全力支持。积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投入资金30余亿元,确保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饮用水源地保护、固废医废处理等取得实际效果,环保基础得到不断夯实。同时强化人员保障,增设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把问题整改、效果监督延伸到基层。


此外,我市还出台了《广安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导方案》,坚持“督查+巡查+监察”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分片包干开展督查督办,推动问题解决,确保环境信访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同时,市环保督察办也定期不定期对各区市县、园区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已整改完成的,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有实效。


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失职、渎职等行为,我市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启动了追责问责工作机制。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约谈46人,问责69人,有效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推动信访问题快速整改。


立行立改、上下联动、突出导向,我市在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还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督察四川省情况反馈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市赓即召开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并成立广安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每项整改任务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各项整改任务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归档销号。


对照《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列出的89项具体问题,逐项梳理、对号认领,梳理出我市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25项,制订了《广安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实行整改“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明确整改目标、时限、措施,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和按月“交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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