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刑事下午茶:精彩纷呈,收获颇丰
近期,博和汉商刑事团队如期举行了刑事下午茶内训活动,刑事下午茶通过不同主题的板块贴合实际案例和内容进行分享和研讨。刑事团队的内训活动旨在锻炼律师们的执业能力促进所内律师交流和发展,建设学习研究型律师团队。
近期长租公寓爆雷时间不断,许多房东面临着房租没有收到而房屋无法收回,租客也面临着缴纳了一年甚至两年的房租, 入住不到一个月的房屋被强制收回,本次刑事下午茶针对长租公寓爆雷现象通过刑事、民事角度进行探讨,接下来跟随小编回顾精彩瞬间吧!
观点碰撞
“长租公寓爆雷”之刑民交叉问题探讨
马超律师
VS
黄伟文律师
中介“高租低转”不构成刑事犯罪
在判断是金融创新还是商业诈骗时,应先了解涉案的商业模式。在判断本案是否构成诈骗犯罪时,不应简单从结果出发,在未查明长租公寓的资金去向之前,不排除其因投资失败造成资金链断裂的可能。金融市场不应成败论英雄,刑事案件也不应客观归罪,唯结果论。
中介“高租低转”构成刑事犯罪
当房客在支付租金给中介的时候向金融公司借钱而形成的租金贷,有可能涉及合同诈骗,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判断:一、在签订合同时就有非法占有他人财务的动机,那么可以直接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二、中介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有没有积极的去实施。,三,是否具有积极履行合同的诚意和行为。四,是否有补救措施。
吕彪律师
VS
谢海涛律师
如果中介构成犯罪,房东是本案受害人
当中介已经跑路了,那么房东和租客必然会直面利益冲突,在房东和租客之间能否通过法律手段来分配各自的定义,吕彪律师从两种关系进行分析,一种是租赁关系,另一种是代理关系,假如房东与中介之间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损失就应该由被代理人来承担,房客可以让房东继续履行义务。
如果中介构成犯罪,房客是本案的被害人
刑法上来说,中介公司骗走的是房客的房屋租金,而房东并没有直接损失,毕竟房子还在。所以 ,房客是本案受害人。
从民法上来看,中介公司和房客租赁合同成立的前提是中介享有转租权,因中介公司拖欠房东租金,按照合同约定该合同自动解除,因此中介公司丧失了转租权,此时房客对涉案房屋的使用转变为无权占有,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房东有权收回房屋。所以,房客是本案受害人。
办案分享
办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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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超 刑事案件切忌“想当然”
马超律师分享了近期办理的一起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提出新手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应切忌“想当然”。刑事律师的作用就是在案件存在事实不清时,提出合理怀疑,把对当事人不利的情形筛选剔除。而提出合理怀疑还应做到“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朱纪玲 协助办理外国人醉驾案件的心得体会
朱纪玲分享了协助主办律师办理外国人醉驾案件的收获与体会。包括与外国人的沟通,上海市关于外国人醉驾案件的裁判情况,驱逐出境的适用,以及上海市关于醉驾案件的量刑指南等。
大咖时间
王嵘律师通过庭审录像展现了他精准的语言表达能力、思辨的方法和语言逻辑性,并且展示了如何在法庭上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提高发言的可信度和辩护发言的技巧。
第三期刑事下午茶
2020年10月19日
没有天生的演讲高手,只有后天的刻意练习。演讲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能力,而这个能力对律师非常重要,无论是面对客户还是检察官都需要通过演讲来展现自己的专业形象。
大咖时间
如何富有感染力地演讲
本期刑事下午茶很荣幸邀请到文化公司总经理、资深英文图书策划编辑、作者、头马演讲协会资深会员宋德伟老师,给大家带来主题演讲“如何富有感染力地演讲”。
宋德伟老师结合自己的演讲经验总结了以下几点演讲的技巧和方法
1、 讲故事,不仅仅是交代事件的起因结果,故事要有曲折。
2、 提高声音的穿透力,采用腹式呼吸法,通过改善自己的发音方法,提高声音的穿透力,确保能够让距离你最远的观众也能听到你的声音。
3、 控制演讲语速的快慢、音量的高低、语句的停顿,引起观众的注意进而达到控制舞台的效果。
4、 在演讲当中,通过在舞台左中右位置的移动,来区分故事、演讲层次的不同,在演讲过程中自然移动到定点位置,一方面引导听众的节奏,另一方面也在不断吸引听众的注意力。
5、手势和演讲内容结合起来,能够让演讲更具有感染力。
并现场邀请几位伙伴进行即兴演讲,并分析小伙伴的演讲状态,提出改善方法。
疑难探讨
由八位律师通过现场抽签的形式来决定案例类型和正反观点,每个案例提供5分钟的准备时间来进行即兴演讲。
案例一
2018年9月某天,刘某携带用报纸包裹的人民币5万元(共5沓)驾车途经长寿路常德路路口时,汽车发生故障,在改乘朋友之车时,不慎将该装有5万元人民币的报纸包丢失在车外的马路上。之后,陈某驾车路过,发现位于公路另一侧且已经散开的报纸包和里面成沓的人民币,即减速停车,准备捡拾。由于刹车不灵和惯性作用,汽车靠边停下时已经超过报纸包10米左右。这时付某骑一辆摩托车,恰好也发现了该报纸包和成沓的钱,并立即停在了钱堆处进行捡拾。陈某刚下车,见此情景赶忙向付某跑来,且边跑边喊“那是我的钱!”付某回答说“你的钱我给你拾呢。”对话间,陈某已跑到付某跟前,并一把从付某手中将其刚拾起来的5沓百元面值的钱全部抓走,随即离开现场。此情形引起了附近目睹的姜某的猜疑,遂向公路治安大队报案,陈某由此案发。
正方:陈某构成犯罪
反方:陈某不构成犯罪
黄伟文律师
VS
高峰律师
随鲁辉律师
VS
马超律师
案例二
2013年11月20日晚12时许,张某驾驶“的士”行至某市谢家村村口时,遇一中年男子王某招扬,张某即停车。王某将一大量出血并已昏迷的老人抱上“的士”后座,并告诉张某自己撞伤了老人,要求张某驱车前往市中心医院。当车行至市郊偏僻处,王某要求张某停车,其到路边方便一下。张某停车后,王某即下车逃逸。张某见情况不妙,便乘深夜无人之机,将伤重老人弃置于路边后驾车离去。次日,途经群众发现老人尸体并报案。经鉴定,老人系失血过多导致休克性死亡。
正方: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反方:张某不构成犯罪
田宁宁律师
VS
宋晨律师
李腾律师
VS
奚明强律师
大家通过不同的演讲方式进行案件的分析和辩论,在此期间陈庆安律师,林东品律师和宋德伟老师都一一进行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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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潘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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