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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三潘案|一场关于阅卷权的抗争

“商丘三潘案”因一审存在两份判决书、侦查人员采取捏睾丸等手段刑讯逼供,以及被告人笔录严重造假等问题,二审发回重审,并指定宁陵县人民法院审理。重审开庭前,公安就来下马威:将第二被告人的儿子潘飞抓走,并收走了家属准备的辩方证据。


2022年7月20日,迎着大雨,本次庭审终于拉开序幕。


10分钟,17位律师,10个警告

开庭前,十几名辩护人向合议庭提出要求查阅、复制新证据,并建议合议庭休庭,为律师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各辩护人在7月18日下午18:46收到阅卷通知,随后快马加鞭前往宁陵,但仅有部分律师在7月19日下班时间前赶到法院。经阅卷,发现新证据包含2份书证及78张光盘,律师们仅是复制这些证据材料就花了7个小时,更不用说仔细研究、比对,做好辩护准备了。

但侯洪林审判长面对律师要求阅卷的回应是:“阅卷不影响开庭”。

辩护律师纷纷抗议,表示不阅卷无法履行辩护人职责。审判长强调,律师未经允许不能发言,辩护律师就集体举手牌申请发言。审判长却给了举手的辩护律师每人一个警告;几名律师还想坚持,就被训诫;何智娟律师不禁发问:“如果不能阅卷,我该怎么履行辩护人的职责?”,而回应她的却是责令法警将她带出法庭。

开庭第一天,短短10分钟,10次警告,3次训诫,一个带离法庭。



开庭时间是省扫黑办定的


何律师被带走后,其他律师仍坚持要求阅卷。这些新证据中,或有能直接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对阅卷权的侵犯,不仅会引发对核实证据、举证质证权利的严重剥夺,而且也违背了不质证不辩论不审判的原则。律师不阅卷就不能辩护、不能开庭。审判长却说“新收到的两份卷宗不影响法庭审理。任何人都不能阻止开庭,这是合议庭的态度”。


赵永林律师对合议庭说:“昨天我到法院的时候,郭俊梅法官对我流露出一个信息:‘这个案件的开庭时间,不是法院定的,而是省扫黑办定的。要改,必须经过省扫黑办同意’。我怀疑合议庭能否公正审理本案。”


审判长回应道:“这个问题,庭下可以告诉你,这不是不可以公开的。现在不允许你说了。”                              

那么,开庭时间不容延后,到底是合议庭的态度,还是领导的态度?合议庭如果连开庭时间都决定不了,其他问题能自己决定吗?是否还能做到对案件独立地进行审查判断?


后经过一天的猛烈抗争,合议庭暂时休庭,重新对阅卷权问题进行商议,当天未给出答复。


庭审变研讨会

第二天,审判长开篇就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庭审中加入了“对阅卷权及相关问题的研讨”这一环节,审判长也说:“这是我们添加内容,不是符合我们法定程序的必备的一个内容”。


庭审主要由控辩双方讨论四个议题:1、法院是否有通知律师阅卷的法定义务;2、是否存在没有保障辩护人阅卷权的问题;3、辩护人查阅询问同录,应当履行什么程序;4、本案审理有何其他程序问题。


在律师看来,法院通知律师有了新证据,并为律师准备辩护时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本次庭审是否保障了律师阅卷权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2本书证、78张光盘,只给律师一天时间,换做神仙也看不完,何况还要仔细研究、比对。不过既然法官真诚地问了,律师们也就从原则到法理再到法条一一释法。


而轮到公诉人发言时,竟称:“我翻遍了法条也没找到法律依据。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要交手续、阅卷、会见,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还需要法院通知你吗?没有人把卷宗锁起来,束之高阁,但案卷到了法院后,你们是不是提出来要看卷了?你们就那么自信地认为证据没有变化吗?是不是可能会有新证据呢?这还需要法院通知?你自己行使权力就可以了。”


还称:“公诉人提醒你们,这78张光盘包括:被告人的同录,被害人、证人同录,涵盖的只有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制作的起诉书已经列明附件包含‘随案移送财产、物品清单’。光盘,也是物品,不知道辩护人为什么没有查阅78张光盘”。


案件指定异地管辖后,律师到检察院阅卷时,拷贝的案卷中并未包括上述78张光盘。而律师们确实是在收到法院的阅卷通知,第一时间赶来阅卷,且提前赶到的律师在要求查阅新证据时,也阅到了光盘。


况且,光盘怎么能是财产、物品呢?正如被告人葛永强所质疑的那样“如果证据材料、卷宗也是物品,那为什么要单独列出来?永城市检察院的起诉书就注明了有光盘多少张,怎么到了宁陵,光盘就算到物品里了?”


该坚持“面子”还是法律

下午,被告人再次要求何律师回到法庭,为他辩护。审判长称,现在不符合开庭条件。王书华追问,什么时候能符合?他已经两天没有律师了。审判长继续说“现在就要这样开庭”。


宁陵法院因何律师要求阅卷权而将其带出法庭一事,已引发各届广泛关注和讨论。相信审判长能在法庭审理中询问是否有程序违法,也认识到将律师带离法庭的决定可能存在错误。但在其他律师指出该行为的违法之处时,审判长又坚持称何律师是因不听审判长指挥被带出。审判长在庭上多次对律师说:“这是我的法庭,你要听从我指挥”,审判长其实是将“个人的权威”与“法律的权威”划了等号。律师被审判长多次打断后还坚持发表要求阅卷的意见,确实有损于审判长个人的权威,但要求法庭依法审理其实是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审判长应当认识到:让律师阅卷、让律师出庭辩护这个问题,无关面子,只关法律。


经过整整两天庭内的说理和庭外的坚守,合议庭终于宣布休庭十天,让律师阅卷。至此,本次开庭结束,8月1日再次开庭,期待本案能够得到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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